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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發布2017年“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項目申報通知

更新時間:2017-08-07點擊次數:187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guan) 部門科技主管司局,各有關(guan) 單位: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guan) 於(yu) 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zhuan) 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的總體(ti) 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guan) 要求,現將“食品安全關(guan) 鍵技術研發”和“中醫藥現代化研究”2個(ge) 重點專(zhuan) 項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要求及評審流程

  1.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內(nei) 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課題。項目應整體(ti) 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申報單位推薦1名科研人員作為(wei) 項目負責人,每個(ge) 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ge) 課題負責人。

  2. 項目的組織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guan) 領域的優(you) 勢創新團隊,聚焦研發問題,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guan) 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guan) 。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評審采取填寫(xie) 預申報書(shu) 、正式申報書(shu) 兩(liang) 步進行,具體(ti) 工作流程如下:

  ——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guan) 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填寫(xie) 並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shu) ,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項目申報單位應與(yu) 所有參與(yu) 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並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shu) 。從(cong) 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shu) 受理截止日不少於(yu) 30天。

  ——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guan) ,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統一報送。

  ——專(zhuan) 業(ye) 機構在受理項目預申報後,組織形式審查,並根據申報情況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zhuan) 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於(yu) 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對於(yu) 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申報單位在接到專(zhuan) 業(ye) 機構關(guan) 於(yu) 進入答辯評審的通知後,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填寫(xie) 並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shu) 。正式申報書(shu) 受理時間為(wei) 30天。

  ——專(zhuan) 業(ye) 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書(shu) 進行形式審查,並組織答辯評審。申報項目的負責人通過網絡視頻進行報告答辯。根據專(zhuan) 家評議情況擇優(you) 立項。對於(yu) 支持1~2項的指南方向,如答辯評審結果前兩(liang) 位的申報項目評價(jia) 相近,且技術路線明顯不同,可同時立項支持,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結合過程管理開展中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後續支持方式。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工業(ye) 部門轉製成立的行業(ye) 協會(hui) ;

  4. 納入科技部試點範圍並評估結果為(wei) A類的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ye) 創新發展行業(ye) 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ye) 務範圍內(nei) 推薦,並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推薦與(yu) 其有業(ye) 務指導關(guan) 係的單位,行業(ye) 協會(hui) 和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服務業(ye) 創新發展行業(ye) 試點聯盟推薦其會(hui) 員單位,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其行政區劃內(nei) 的單位。推薦單位名單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上公開發布。

  三、申請資格要求

  1. 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yu) 單位應為(wei) 中國大陸境內(nei) 注冊(ce) 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ye) 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ce) 時間為(wei) 2016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政府機關(guan) 不得牽頭或參與(yu) 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ge) 項目隻能通過單個(ge) 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職稱或博士學位,1957年1月1日以後出生,每年用於(yu) 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於(yu) 6個(ge) 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wei) 該項目(課題)主體(ti) 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ge) 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科技合作專(zhuan) 項、國家重大科學儀(yi) 器設備開發專(zhuan) 項、公益性行業(ye) 科研專(zhuan) 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zhuan) 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zhuan) 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yu) 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骨幹的申報項目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個(ge) ;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zhuan) 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和課題)。

  計劃任務書(shu) 執行期(包括延期後的執行期)到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範圍內(nei) 。

  5. 特邀谘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yu) 重點專(zhuan) 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製的專(zhuan) 家,不能申報該重點專(zhuan) 項項目(課題)。

  6. 受聘於(yu) 內(nei) 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為(wei) 重點專(zhuan) 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nei) 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證明,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nei) 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並隨紙質項目預申報書(shu) 一並報送。

  7.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8. 項目的具體(ti) 申報要求,詳見各重點專(zhuan) 項的申報指南。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shu) 前可利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查詢相關(guan) 科研人員承擔改革前計劃和國家科技重大專(zhuan) 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zhuan) 項在研項目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四、具體(ti) 申報方式

  1. 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進行網上填報。項目管理專(zhuan) 業(ye) 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shu) 作為(wei) 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預申報書(shu) 格式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相關(guan) 專(zhuan) 欄下載。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shu) 的受理時間為(wei) :2017年8月8日8:00至9月7日17:00。進入答辯評審環節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shu) ,並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提交,具體(ti) 時間和有關(guan) 要求另行通知。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術:010—88659000(中繼線);

  技術谘詢:program@most.cn。

  2. 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於(yu) 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時間為(wei) 準),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2份)、推薦項目清單(紙質,一式2份)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薦項目清單須通過係統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木樨地茂林居18號寫(xie) 字樓,科技部信息中心協調處,:100038。

  :010—88654074。

  3. 材料報送和業(ye) 務谘詢。請各申報單位於(yu) 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時間為(wei) 準),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預申報書(shu) (紙質,一式2份),寄送至承擔項目所屬重點專(zhuan) 項管理的專(zhuan) 業(ye) 機構。項目預申報書(shu) 須通過係統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點專(zhuan) 項的及寄送地址如下:

  (1)“食品安全關(guan) 鍵技術研發”重點專(zhuan) 項:、88225168;

  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工業(ye) 生物技術處,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4號樓,:100039。

  (2)“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zhuan) 項:、88225189;

  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中醫與(yu) 中藥處,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4號樓,: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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