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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於(yu) “硫磺熏蒸玫瑰花”的風險解析
一、背景信息
近日,群中流傳(chuan) “市麵上用來泡茶的幹玫瑰花,有八成被硫磺熏過”,報道稱,被硫磺熏蒸過的玫瑰花,會(hui) 有部分因氧化形成的二氧化硫附著在玫瑰花上,進入人體(ti) 後可形成亞(ya) 硫酸鹽,長期喝被熏過的玫瑰花會(hui) 危害身體(ti) 健康,有致癌的風險。本期將針對該事件為(wei) 您解讀。
二、專(zhuan) 家觀點
(一)玫瑰花作為(wei) 藥材對人體(ti) 具有一定功效,也可以作為(wei) 食品——代用茶來食用。
根據衛計委關(guan) 於(yu) 批準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種物品為(wei) 新資源食品及其他相關(guan) 規定的公告(2010年第3號)指出,允許玫瑰花(重瓣紅玫瑰)作為(wei) 普通食品生產(chan) 經營。在2015年版《中國藥典》中,玫瑰花為(wei) 薔薇科植物玫瑰Rosa rugosa Thunb.的幹燥花蕾。春末夏初花將開放時分批采摘,及時低溫幹燥而得。具有行氣解鬱,和血,止痛。用於(yu) 肝胃氣痛,食少嘔惡,跌撲傷(shang) 痛效果。玫瑰花作為(wei) 食品——代用茶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供銷合作行業(ye) 標準代用茶》GH/T 1091-2014中對代用茶定義(yi) ,即采用除茶(Camellia sinensis L.O.kunts)以外、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可用於(yu) 食品的植物芽葉、花及花蕾、果(實)、根莖等為(wei) 原料,經加工製作、采用類似茶葉衝(chong) 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們(men) 飲用的產(chan) 品。
(二)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為(wei) 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
硫磺是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對食品具有漂白、防腐等功能。按照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的規定,硫磺允許用於(yu) 熏蒸水果幹類、蜜餞涼果、幹製蔬菜、經表麵處理的鮮食用菌和藻類、食糖、魔芋粉等食品類別。被硫磺熏蒸過的食品,允許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殘留,上述允許熏蒸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殘留量從(cong) 100mg/kg到900mg/kg不等。
玫瑰花茶屬於(yu) GB2760食品分類係統中的茶製品(包括調味茶和代用茶)類,按照規定該類產(chan) 品中不允許使用硫磺進行熏蒸。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為(wei) 屬於(yu) 食品添加劑的違法使用,監管部門應該加強監管。但同時也要考慮到硫本身是自然界的元素之一,玫瑰花作為(wei) 食品也有可能有一定來自於(yu) 自身或者環境的二氧化硫殘留本底,因此需要結合生產(chan) 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確定是否有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wei) 。
(三)玫瑰花無論作為(wei) 藥材還是食品,均有相應標準規定其二氧化硫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增補本中規定:除11種中藥材(山藥、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術、黨(dang) 參)工藝上必須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殘留量不得超過400mg/kg外,其他未經熏蒸但考慮到本底存在的中藥材及飲片,其二氧化硫殘留量規定不得超過150mg/kg。FAO/WHO也規定“草藥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為(wei) 藥材,應符合150mg/kg這一*。此外,玫瑰花作為(wei) 食品雖然在加工過程中不允許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於(yu) 玫瑰花存在本底帶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業(ye) 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供銷合作行業(ye) 標準 代用茶》 GH/T 1091-2014標準,其中規定:玫瑰花作為(wei) 代用茶,其二氧化硫含量應不超過100 mg/kg。目前,玫瑰花作為(wei) 代用茶還沒有統一國家標準來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四)二氧化硫是否會(hui) 對人體(ti) 造成傷(shang) 害,是由攝入量決(jue) 定的。
食品中無論使用硫磺還是亞(ya) 硫酸鹽類作為(wei) 食品添加劑,zui終都會(hui) 以殘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於(yu) 食品中,人體(ti) 通過食用含有殘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攝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進入體(ti) 內(nei) 後生成亞(ya) 硫酸鹽,並由組織細胞中的亞(ya) 硫酸氧化酶將其氧化為(wei) 硫酸鹽,通過正常解毒後zui終由尿排出體(ti) 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進入機體(ti) 可以認為(wei) 是安全無害的。
根據的食品添加劑風險評估機構JECFA(聯合國糧農(nong) 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的安全性評價(jia) 認為(wei) ,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為(wei) 0.7 mg/kg bw。因此,以體(ti) 重為(wei) 60公斤左右的成年人為(wei) 例,即使終其一生每天都食用含有二氧化硫殘留的食品,隻要每天攝入體(ti) 內(nei) 的二氧化硫不超過42 mg就應該是安全的。當然,這種評估是以一種長期穩定攝入作為(wei) 評價(jia) 基礎的,如果偶爾一天二氧化硫的攝入量超過了ADI,也不必擔心。
從(cong) 生產(chan) 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幹玫瑰花,會(hui) 造成顏色漂白而變淺,並有二氧化硫的氣味,後期還要除味、加香。這樣造假成本會(hui) 增加很多。但如果有證據證實確實用硫磺熏玫瑰花,則應按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處理。二氧化硫若攝入過量,就會(hui) 破壞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損,並產(chan) 生惡心、嘔吐等胃腸道症狀。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則會(hui) 引起慢性中毒,破壞人體(ti) 內(nei) 酶活力,影響對鈣的吸收。
三、專(zhuan) 家建議
(一)食品生產(chan) 企業(ye) 要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標準法規,若企業(ye) 在食品生產(chan) 過程中確有必要使用沒有批準的食品添加劑,應按照正常途徑進行申報。
食品生產(chan) 企業(ye) 應嚴(yan) 格遵守GB2760規定的使用範圍使用,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並在標簽中規範標識。若企業(ye) 在食品生產(chan) 過程中確需使用沒有批準的食品添加劑或使用未允許在生產(chan) 的食品類別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guan) 法律法規,並根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與(yu) 受理規定》等相關(guan) 規定準備安全性評估和工藝必要性的資料,按照程序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使用。
(二)消費者不要過分追求產(chan) 品的外觀特性,應理性購買(mai) 食品。
由於(yu) 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劑具有漂白等功能作用,個(ge) 別食品生產(chan) 經營者為(wei) 了迎合消費者過度追求外觀等非理性選擇習(xi) 慣,超範圍、超量使用這些食品添加劑。因此,建議消費者理性消費,不要過度追求食品的感官特性,應該從(cong) 科學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質量。